| 各部门:
根据北京市社保中心的通知,11月5日至11月20日集中办理公疗单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事项,请需要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教职工将个人申请表交至各部门,各部门请于11月20日前将收齐的个人申请表交至人事处。
注:现有医疗机构可以拨打12333或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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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个人申请表
附件2:现有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办法
附件3:定点医疗机构编码查询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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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 人事处
2017年11月1日
撰稿/张卓
审核/李欣
编辑/李欣
责编/魏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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